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发布,《建议》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建议》中提出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养猪业有什么影响呢?
《建议》中第七点25条中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很显然,养殖用地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提出了6点明确要求。
但是为了鼓励生猪生产,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等等,从政策层面解决了猪场建设用地的问题。
从养猪行业实际来说,行业用地难、用地贵依然会是养殖户的痛点,以楼房养猪为代表的新型养殖模式会是更多养殖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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